山东一高校全面禁用电子产品

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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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曲阜师范大学管理学院最近颁布了一项新规定,禁止学生在课堂上使用任何电子产品,包括手机、平板和电脑。这项规定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学风建设,消除电子产品对课堂的不良影响,保持课堂的安静,营造积极进取的学习氛围。

  具体规定包括,在管理学院的所有课堂教学时间内(包括理论课、实验课、实训课),学生应将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关闭,不得以任何理由使用这些产品。如果发现有违反规定的情况,任课教师有权制止,并当场收缴,然后交给各班级辅导员保管。此外,所有学生在管理学院教室内自习时,也不得进行与学习无关的活动,如接打电话、收发短信、上网游戏、聊天、听音乐、看小说等,如有违反,同样予以收缴。

  管理学院还发布了《管理学院学生考勤制度(试行)》和《管理学院学生管理条例总则》,其中规定学生课前应自觉上交手机,未交手机者视为旷课;课间可以查阅手机信息,但不得取回手机,否则视为早退。同时,禁止上交手机模型、非正常手机(如无卡、不可开机)以及可正常使用的备用机,一经发现,予以没收,视为旷课,并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尽管这一规定引起了一些争议,但曲阜师范大学管理学院的工作人员表示,这是为了加强学生在课堂和自习时的学习态度和纪律要求,促进良好的学习氛围和效果。如果在特定情况下,学生必须使用电子产品完成学习任务,可以提前向学院申请,申请通过后可以在课堂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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