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万元春节惠民消费券即将开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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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5日,市消费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通知,公布2024年马鞍山市“徽动消费 马上移动”春节惠民消费券发放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此次消费券发放期限从1月15日—2月25日,总金额600万元,具体发放时间、金额由各县区(开发园区)自行组织。

  此次活动采取发放汽车、家电、普惠型、文旅消费券或利于扩大消费的其他形式。全市计划发放消费券额度为600万元,分类指导意见为汽车消费券250万元、家电消费券30万元、普惠型消费券220万元(汽车、家电之外的零售、餐饮、住宿等领域)、文旅消费券100万元。

  汽车消费券补贴标准可达销售价格的5%。《实施方案》建议车辆价格5万元(含)以上10万元以下的,补贴1000元/辆;车辆价格10万元(含)以上20万元以下的,补贴3000元/辆;车辆价格20万元(含)以上的,补贴5000元/辆。各载体可结合实际,对新能源汽车、汽车换购等加大支持力度。

  汽车消费券补贴范围为在马鞍山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商户购买非营运性质国六标准以上新车或新能源汽车的个人消费者。

  家电消费券补贴标准可达销售价格的20%。补贴范围为在马鞍山市注册登记的家电销售商户购买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视、厨卫电器和绿色智能家电的个人消费者。

  普惠型消费券补贴标准可达销售价格的30%。补贴范围为在马鞍山市注册登记的零售(不含汽车、家电)、餐饮、住宿等领域经营商户消费的个人消费者。

  文旅消费券补贴标准可达销售价格的30%。补贴范围为在本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星级旅游饭店、A级旅游景区、星级农家乐、民宿、电影院、书店、休闲书吧、剧场、旅行社、“皖美好味道百县名小吃”特色美食体验店、娱乐场所、旅游商品企业、非遗商品企业等各类经营主体消费的个人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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