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售后服务》标准5月1日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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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日,国家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售后服务 第1部分:通用要求》正式实施,该标准由TC46(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46SC11(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家用电器服务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1、家用电器售后标准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售后服务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 22766.1—2022)为《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售后服务》(GB/T 22766)的第1部分,代替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售后服务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 22766.1—2008)。文件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售后服务的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目的在于规范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售后服务要求,提供给消费者优质的售后服务体验,提高服务质量。标准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售后服务中有关文件的编制、实施及服务活动。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售后服务》GB/T 22766涵盖了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电热水器、吸油烟机、吸尘器、饮水机、空气净化器、洗碗机等家用电器产品。标准为通用要求,家用电器售后服务特殊要求需与该标准配套使用,为企业开展售后服务提供重要依据。

  2、“标准化”助力高质量服务体系建设

  标准的制定能够促进技术进步和行业发展,提高社会经济效益,规范行业行为,助力高质量服务体系建设;有利于引导消费,强化社会监督,维护消费者权益。安徽省电子电器服务业协会积极参与安徽省电子电器行业相关标准的制定,参与起草编写的省地标《电子电器行业服务机构等级划分与评价规范》(DB34/T 4227-2022))于2022年7月发布,参与编写的安徽省地标《废旧电子电器回收服务规范》已立项,正在起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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