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燃气具必须通过CCC强制认证方可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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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用燃气具的质量安全与否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南浔区市场监管局日前查处了一起燃气具无有效身份却流入市场的案件。该案件也是全市首例流通环节家用燃气具未获CCC强制认证认可案。

  前不久,南浔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在对某五金家电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正在销售的“爱妻号”家用燃气灶未通过CCC强制性认证认可,而且该燃气灶由广东某燃气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无获证信息,属擅自销售未获得强制认证认可产品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立即对涉案型号家用燃气具进行扣押,对上述五金家电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并向涉案生产企业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发出案件协查函。

  据悉,2019年7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防爆电气等产品由生产许可转为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实施要求的公告》,将防爆电气、家用燃气器具和标定容积500L以上家用电冰箱等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范围,也就是说家用燃气具等产品将由生产许可证转入CCC强制认证认可,缓冲期为1年,即自2020年10月1日起,未通过CCC强制认证认可的家用燃气具禁止生产、销售、进口及在经营活动中使用。

  在此,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市民,作为具有较高安全隐患的燃气灶、燃气热水器、壁挂式室内加热器等家用燃气具,必须通过CCC强制认证认可方可进入市场进行销售,如发现于2020年10月1日后所购的上述产品未标注CCC强制认证标识的,请立即停止使用并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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