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3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联合通报了电视套娃收费问题。通报指出,电视套娃收费是指电视运营商将应免费提供的公共服务内容打包成收费包,强制或诱导用户购买的行为。这种行为侵害了用户的合法权益,扰乱了市场秩序。
通报要求,各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依法查处电视套娃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打击以下行为:
1、将应免费提供的公共服务内容打包成收费包,强制或诱导用户购买;
2、隐瞒或夸大收费内容的性质、范围、价格等信息;
3、未经用户同意,擅自变更收费标准或内容;
4、利用技术手段,阻碍用户退订收费服务;
5、其他侵害用户合法权益的行为。
通报还要求,各电视运营商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收费行为,切实维护用户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