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批次彩电产品涉嫌无证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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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8日,市场监管总局通报2023年12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通报显示,在这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中,共抽查检验601家生产单位、586家销售单位的694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166批次。值得注意的是,彩电产品有11批次产品涉嫌无证生产,10批次产品未标注厂名厂址信息,1批次产品涉嫌假冒,已交由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通报显示,在4家电商平台32家销售单位抽查35批次彩色电视机产品,涉及广东、北京、浙江、安徽等4个省份33家生产单位,抽查发现29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11批次产品涉嫌无证生产,10批次产品未标注厂名厂址信息,1批次产品涉嫌假冒,已交由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有27批次产品天线端子绝缘不合格,9批次产品断开连接器后电容器的放电不合格,均为安全项目;27批次产品能源效率项目不合格,部分不合格名单见下表,更多不合格名单详见消费质量网。

  针对本次抽查发现的问题,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各有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严禁生产销售;涉嫌假冒、无证生产及未标注厂名厂址的,要通过现场检查、询问情况、查阅合同发票等方式调查取证,查清违法事实,从严从快从重处置。对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要明确整改要求,严格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对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的,要开展现场检查和跟踪抽查,核查、约谈、依法严肃处理,并实施重点监管。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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