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政策法规

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及待升级

时间:2010-02-08 12:07:00  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近日,商务部、财政部、环保部联合组织的家电以旧换新试点工作会议在深圳召开。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出席会议并表示,按照国务院要求,2010年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实施范围,将由9个试点省市向具备拆解能力、符合有关条件、具有实施意愿的省份推广。各省(区市)政府在符合相关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可提出申请。

    据悉,家电以旧换新政策于2009年6月在9个省市实施试点。截至2月4日,9个试点省市共回收旧家电642.5万台,销售新家电587.6万台,拆解旧家电312.9万台,阶段性成果显著。同时,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明显带动了家电市场销售和家电行业经济效益回升。截至2月4日,试点省市以旧换新已实现销售额232.5亿元,占其5类家电品种销售额的近1/3,占家电总销售额的1/5左右。

    据统计,家电以旧换新从业人员已达30多万人,在销售、回收、拆解等企业新增就业人员中,70%以上是农民工和城市下岗人员。消费者享受财政补贴22.8亿元,受惠家庭600多万户,其中多数为中低收入群体。

    业内分析人士表示:“以上事实说明,家电以旧换新政策作为一项扩内需、保增长、促就业的经济拉动政策,不仅在刺激消费、拉动经济增长方面发挥出政策杠杆效应,同时也在惠济民生、环境保护以及资源再生利用可持续发展方面取得了可观的社会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作为2010年保持经济增长活力及动力的一项重要举措,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的升级必将在推动经济增长、环境保护、民生福利等方面发挥作用。” 最后,姜增伟进一步强调,要对现有政策进行调整完善,加强政策协调,增加回收企业运费补贴和拆解企业补贴,兼顾好回收、销售、拆解、利用等各方利益。姜增伟要求,各地要根据中央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必要的配套措施,有条件的地区可研究出台地方鼓励措施。

 
 
下一篇: 中国家电标准制定应具有科学性和广泛的适用性 上一篇: 600多万户家庭受惠家电以旧换新政策
 
看到本文的网友还可以搜索以下相关文章:家电商场 | 热销精品 | 淘宝购物
为了您下次访问方便,建议您把本站收藏到: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上页
 
精品推荐 家用电器 电脑周边 电子礼品 其它家电
发表评论 【已有位网友发表了看法,点击查看。】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书生推广
 
  • 推荐资讯
  • 家电百科
  • 供求信息
金牌商家
热点资讯
  1. 国家发布家电新三包实施细则
  2. 国家出台家用电器安全使用年限细则
  3. 3D产业政策出现新动向,今年将试播3D电视
  4. 明年将正式实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条例
  5. 江苏盐城简化家电下乡补贴l办理程序
  6. 我国家电优惠政策将以税收取代财政补贴
  7. 便携式电磁炉3C强制认证的适用标准
  8. 吸油烟机国家新标准将相继出台
  9. 家电抗菌国标颁布-家电的抗菌 除菌 净化功
  10. 国家版“家电以旧换新”即将于下月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