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万元买家电放了一年才提货 商家索要9600元保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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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4.5万元购买的家电,在卖场放了一年才提货,结果因安装费引起争执;当市民要退货时,商家表示,可以退货,但要先交9600元保管费。5月4日,市民陈芳(化名)致电反映后,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及协调。

  据了解,去年5月4日,今年40多岁的陈芳在夷陵大道一家家电卖场采购了一套家电,包括冰箱、空调、电视机、饮水机和厨房油烟设备等,总共10件,一共4.5万元。陈芳说,当时没经验,以为家里分的安置房即将竣工,也联系好装修公司,准备尽快装修后搬进去。没想到,他们又分到另外一个地块更好小区,等住房装修后,花了一年时间。4月30日,她到家电卖场,准备把家电拿回家去安装,在和卖场客服交流时,工作人员提出要收100元安装费。陈芳说,她此前就和卖场说好不再出安装费。双方协商中,对方态度让陈芳很不满,于是提出退货。让陈芳没想到的是,卖场同意退货,但要支付给卖场保管电器一年的保管费。

  记者在该家电卖场采访时,卖场负责人魏先生表示,此前,陈女士找过他们,工作人员确实说要100元安装费,这个费用是安装工人要收取的。后来卖场协调,费用由卖场给安装师傅,但在交涉过程中,可能陈女士觉得受了委屈,提出退货。魏先生说,卖场也有规定,无偿给顾客保管电器最长时间只有45日,超过后,按1件1天3元收费。陈女士有10件电器,365减去45天,还有320天,相当于要支付9600元。魏先生说,这样算下来,消费者也很吃亏,建议陈女士不退货。

  记者看到陈芳提供的收费单据背后,确实写有相关规定。同时,了解到陈女士也不是真想退货,只是觉得自己受了委屈。经记者协调,魏先生表示,可为陈女士提供礼物,代表卖场向她慰问。并尽快安排工作人员上门免费安装。陈女士同意了魏先生的提议,并对记者的协助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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