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购家电问题多 提不到货商家表示无力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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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上月开始,家电行业就进入了传统的销售旺季,各大家电零售商纷纷推出各种优惠促销活动,不少市民新房还没装修完,为了赶上家电零售商的优惠促销,选择了预购家电。但市工商局“智慧315”消费维权平台近来陆续接到数起关于预购家电而引发的投诉,反映预购家电后出现了产品缺货、单方涨价、三包期缩水等各种麻烦。

预购家电问题多 提不到货商家表示无力解决

  预购家电提不到货 商家表示无力解决

  市民吴女士投诉说,5月1日在市区一家家电商场预购了一套家电,包括冰箱、洗衣机、电视等数件家电产品,共计69000余元,是准备给女儿结婚时使用的。可等到女儿结婚的时候,商场却告诉吴女士,由于家电没货,只能先使用样品家电,等到有货的时候再办理提货手续。可是左等右等,家电商场也一直没有打电话给吴女士通知提货。吴女士找到商家,商家表示他们也不知道什么时间有货,无力解决,让吴女士继续等。

  市工商局“智慧315”消费维权平台接到投诉后,立即与商家取得联系。经调查,吴女士所购的套装家电很多是新产品,在吴女士购买的时候,商家就明确告知吴女士,到货期存在不确定性,所以家电商场与吴女士并没有约定提货期限。针对此情况,市工商局“智慧315”消费维权平台相关负责人要求商家一方面积极与家电生产厂家联系供货事宜,一方面向吴女士做好解释安抚工作。

  预购家电应有风险意识 签订合同,保存书面凭据

  市工商局“智慧315”消费维权平台调查发现,不少消费者在预购家电时遭遇送货时间一拖再拖、交付全款后再加价、预购家电无货等问题,特别是一些节假日和店庆促销日,类似问题尤为突出。更值得注意的是,一般消费者在商场预购家电时,通常只是拿到了一张收款单或者发票,并没有与商家签订详细的预购合同。家电卖场也很少会采用合同的方式,限定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如果消费者在预购家电前,没有和商家签订合同或者有效的协议,在遭遇送货延迟、交款后家电涨价等问题时,市工商局“智慧315”消费维权平台也只能调解进行解决。

  市消协有关负责人也表示,按照相关规定,在消费者交付全款后,商场如果没有按规定时间内送货,只是需要承担所交全款的银行利息,只有当涉及欺诈等行为时,可以另行索赔。然而,现在消费者预购家电,商家大多以口头承诺的形式约定送货时间,一旦进行追责,很难有书面形式作为凭据。因此消费者需要注意,在预购家电时,一定要有风险意识,购买时切记将商家的承诺以书面形式予以约定,以便日后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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